当“X音神曲”可定制的时候,音乐人要变“码农”了吗
9月7日,美国歌手Lizzo的单曲《Truth Hurts(真相有害)》终结了萌德(Shawn Mendes)和卡妹(Camila Cabello)《Senorita》短短一周的冠军旅程,成了公告牌百强单曲榜的新科冠军。值得注意的是,这已经是第二支从抖音海外版“Tik Tok”上发迹的神曲在这个榜单上夺冠了(这首歌原本2017年就发行了)。如果说此前的《Old Town Road》旷古烁今的19周连冠还有可能只是一次幸运的巧合的话,那么《Truth Hurts》的再度登顶则足以证明短视频平台的出现对如今全球流行音乐产业的游戏规则产生了巨大的冲击。
而在短视频平台的“故乡”中国,这种传播媒介对于内容本身的影响早已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即使是一些非常传统的唱片公司,在2018年后推出新人新歌的时候都需要借助短视频平台的流量进行营销,例如花钱请一些在这些平台上颇具人气的红人歌手来翻唱这首作品,以期这种流量能够在其他音乐平台上对这首作品产生一定的反哺。而在大部分时候,这种操作都会产生不错的效果。
短视频对于音乐生产的冲击并不仅仅停留在营销层面,更深层次的影响则发生在创作环节。不少新型的音乐公司从根源上就摈弃了传统唱片公司的以歌手为核心来制造明星的思路,而是雇佣音乐写手大量炮制以“在短视频平台上走红”为根本目标的歌曲。在这种环境下,音乐人成了类似“码农”的“乐农”,而乐句则无非是一行行代码。而他们的“产品”也具有一定的“行业标准”。
这个“行业标准”是:1.结构简单,只有较少的几个音乐动机;2.旋律上口,可听性强,并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学会跟唱;3.不断重复,力求用最短的时间对听众洗脑。4.题材以听众需求为本,作者本人的表达并不重要。在这种标准化流程的要求下生产出的音乐,即使时长被削减到只剩15秒,也不会令听众错过什么内容。因为它的全部价值都仅仅在那一句Hook而已。基本上,这样的歌曲只能被称作“产品”而非“作品”。
但从音乐人的角度出发,如果他们对于“短视频音乐产品”仅仅是持有一种轻蔑的态度,两耳一捂不管不顾地做自己的音乐,他们迟早会在这场对抗中遭遇失败。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因为流行音乐乃至任何以销售支撑生产的表演艺术,其本质都是商品,消费者在供需关系中占据完全的主动权。李宗盛的“喂听众猪食他们就会变成猪”的论调在方向上固然是可取的,但在与听众的关系上,创作者将自己视为饲养员未免也是有些傲慢。
对于创作者来说,究竟应该将听众视为自己的什么人,有时候真的会决定他们会做出什么样的作品。诚然,在创作水准和音乐审美上,创作者一定要具备比听众更高的水准,但如果因此而在作品中流露出高台教化的神气,把自己视为导师,那么这种姿态一定会被听众察觉,并招致他们的反感。另一方面,真的去遵守标准化流程,流露出“舔狗”般的低姿态去创作,也很有可能被听众当作没营养的快餐音乐过耳即忘,舔到最后一无所有。毕竟那些真正爆红的神曲像是《空空如也》《沙漠骆驼》或是《绿色》,在最初创作时也是饱含着作者的自我表达,只是碰巧符合了短视频音乐的一些传播特点而已。
那么真正健康的创作者与听众的关系究竟是怎样的?似乎还是类似恋人的关系更合适。你对对方当然要有足够的重视,但肯定不是一味地向对方表达自己的一腔赤诚,而是要不断展示魅力令对方喜欢上自己。一首好的流行歌曲,“抖音神曲”的那些特征应当是它魅力的子集。也就是说它首先肯定也是要好听,记忆度高,易于传唱,但它同时也要有独特的视角、稍具复杂度和特点的旋律、比单纯的世俗情绪更高的格局,或是一些超越正常思维的诗意。这些略高于“行货”标准的闪光点,应该被不着痕迹地包裹在好听的旋律或是令人上瘾的节奏之中,令人得到入口即化,而又回味无穷的高级体验。即使你最终的目标是成为像是列侬那样的艺术家,也请不要忘记,是那个身着西装舞动着的列侬,养活了那个卧床示威的列侬。
对于音乐人来说,大可不必将短视频的出现视为“音乐之敌”。正如《Truth Hurts》虽然并非Lizzo最优秀的作品,但它确实令大家认识到这位非常优秀的歌者,并开始了解她的其他佳作。技术就是技术,它不带任何偏好,只是将大众真实的趣味展现给你。它既可以传播除了好听一无是处的歌曲,也可以传播既好听又有营养的歌曲。如果音乐人想要引导听众的品位有所爬升,那么首先自己要具有更高的水准,然后,要写得比那些一味讨好的家伙们更好听。听众心里有他们的一杆秤,他们总会知道谁在瞧不起他们,谁在敷衍他们,而谁又是在真心诚意地对待他们。
先好听吧,不好听就没人听了。
优作(乐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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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杨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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