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证券法明确规定证券发行注册制
本报北京12月28日电(记者倪弋)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证券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新修订的森林法、社区矫正法、关于修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决定等。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
中国证监会法律部主任程合红介绍,此次修订的证券法中的一大重要内容,是对证券发行注册制作了比较系统完备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精简优化了证券发行的条件,将现行证券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要求改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二是调整了证券发行的程序,在明确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作为法定注册机关的基础上,取消了原来法律规定的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并明确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可以按照规定对证券发行的申请进行审核;
三是强化证券发行中的信息披露,明确规定发行人报送的证券发行申请文件,应当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四是明确规定“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这为实践中注册制的分步实施留出了制度空间。
“强基层”作为本轮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之一,在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也有具体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法规司司长赵宁介绍,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在规划制定和医疗资源配置方面以基层为重点,通过分级诊疗制度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来推动医疗卫生服务下沉,助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赵宁说,该法还明确规定国家要建立医疗卫生人员定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制度,加强基层和边远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事业的财政投入制度和保障制度等,这些规定为基层边远贫困地区的医疗卫生事业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社区矫正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节约国家刑罚执行成本,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促进司法文明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姜爱东表示,新出台的社区矫正法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注重将社区矫正工作实践中一些成功有效的做法固定下来,上升为法律制度。例如,社区矫正法明确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姜爱东表示,这是在总结各地普遍建立起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实践经验基础上作出的。
《 人民日报 》( 2019年12月29日 0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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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杨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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