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院集中宣判涉黑恶案件13件 77名被告人获刑
记者从省高院获悉,全省三级法院在12月以来已经陆续宣判一大批涉黑恶犯罪案件,还拟在年底前宣判黑恶犯罪案件26件156人,进一步彰显法治权威,有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12月12日,四川省高院再次组织广元、雅安、德阳、自贡、泸州、绵阳、南充、内江等地法院开展集中宣判行动,广元代陵林等人涉黑犯罪案、雅安袁志伟等人涉恶势力集团犯罪案、德阳陶园恶势力集团犯罪案等13件具有重大影响的黑恶势力及“套路贷”集团犯罪案件于当日作出宣判,对77名被告人判处刑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件12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2件10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9件50人,“套路贷”集团犯罪案件1件5人),重点打击了操纵、经营“黄赌毒”“套路贷”、欺行霸市等黑恶违法犯罪活动,充分彰显全省法院依法严惩黑恶犯罪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持续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省高院表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四川全省法院坚决扛起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紧盯三年为期目标,推进依法严惩、“打财断血”“打伞破网”等阶段性任务,确保近期效果、中期效果、长期效果无缝衔接,着力向推动长效常治迈进。为此,法院坚持把打击锋芒对准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夯实基层基础,始终坚持稳、准、狠地依法严厉打击,坚决有力扫荡黑恶势力犯罪,进一步彰显法治权威。
截至目前,四川法院已宣判涉黑恶案件454件,涉案2795人,304名黑恶犯罪分子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处财产刑总计达到了8700万余元,依法审结了被告人饶拾元、饶孟源等人涉黑案等一批社会影响重大的疑难、复杂案件,排查、接收涉黑恶线索505条,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93条,还拟在年底前宣判黑恶犯罪案件26件156人,同时四川法院系统还大力开展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打财断血”专项执行行动,对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形成有力的遏制。省高院表示,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进入了爬坡攻坚的新阶段,斗争形势开始呈现出更加复杂的特征,斗争任务也更加艰巨,全省各级法院将继续保持昂扬斗志,采取更加务实有力的工作举措,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最终胜利再建新功。
高院宣 本报记者 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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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杨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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