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小区榔锤从天而降 掉锤的安装师傅:腿都吓软了
昨日10时许,成都金牛区天悦城小区外围,一把榔锤从天而降,“砰”的一声,把遮雨棚玻璃砸裂,随即榔锤被弹到地面,幸无人员伤亡。
小区保安庄建明听到对讲机里说小区门口出事了,他迅速到达现场时,已围了不少居民,他们都离榔锤远远的,都在讨论榔锤从何而来?庄建明说,他平时也在看新闻,知道前几天最高人民法院才对高空抛物入刑,知道这事的严重性,他立马拨通了110。
几分钟后,当地沙河源派出所民警抵达现场,询问事发情况后,就把庄建明带回派出所做笔录,等待他做完笔录,同事告知他:“人找到了!来物业办公室‘自首’了!”
“自首”的人姓雍,是一位安装师傅。记者到达时,他还在作业,说起上午发生的事,他直言“吓安逸了。”他告诉记者,他们当天接了小区8楼一家安装防护栏的活儿,在使用电锤时,不小心碰到榔锤,随即榔锤掉落到楼下。雍师傅说,“当时腿都软了。”他马上下楼确认,看到榔锤没有砸到人,他才放下心来。战战兢兢的他,才在工友的陪同下去小区物业“自首”,雍师傅说,“该赔就赔,只要人没事就是万幸。”出了这个事情之后,他现在作业也更小心了,“都把榔锤都拴在手上了。”
据悉,2019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为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提出16条具体措施,公布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可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保安庄建明说,事发楼下就是两个超市,幸好当时不是上班高峰期,要不然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沙河源派出所民警表示,由于未伤到人,后续便由小区物管自行处理。同时民警也提醒广大市民:要充分认识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及肇事者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杜绝高空抛物。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胡挺 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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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杨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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