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药监局大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吉林省药监局印发《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施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全面加强对全省“两品一械”企业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经营发展的指导帮扶工作,积极配合打造“体制顺、机制活、政策好、审批少、手续简、成本低、服务优、办事畅、效率高”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药品监管部门良好形象以及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在不放松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计划》提出,强化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质量管理,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委托配送单位、疾控机构、接种单位依职责履行质量管理责任,规范疫苗储存、运输管理,并建立完善新冠病毒疫苗监督检查档案,确保上市新冠病毒疫苗产品质量安全。同时,加强法律法规条例培训和普法宣传,为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一对一”帮扶服务。
围绕“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见面”的理念,《计划》强调要持续优化企业开办,全面提升企业从设立到经营便利度,推动企业“无纸化”经营。加快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编制并发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在省、市、县、乡、村的基本编码、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申请材料等16个要素统一,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在更大范围实现“一网通办”“掌上办”;发挥好政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功能,加快实现一窗受理、限时办结、最多跑一次,探索建立政策数字化平台,实现惠企政策精准直达。
放权不放任,监管不缺位。《计划》要求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畅通药品投诉举报渠道,统计、处理各类举报信息,按规定时限及时办结,各相关处室、检查分局、直属单位配合。加强药品抽检信息公开工作,按期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公告。加强完善统一的监管体系、建立专业执法队伍、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开展质量体系认证、加强质量检验检测、强化物流运输保障、完善产品召回机制、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等9个方面建设,实现我省药品全流程、全链条的科学监管。推进药企诚信体系建设,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对严重失信企业和人员实行跨部门联合惩戒。
实施公平公正的市场监管,是推动打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重要手段。《计划》强调,要推动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解决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公示清单内容,实行清单备案,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将执行情况纳入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全面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降低医药企业成本。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为全力保证高质高效完成各项任务,吉林省药监局印发了《2020年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定期调度各处室、检查分局、直属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落实情况,切实强化各处室、分局、单位一把手负责制,确保各项落到实处。省药监局还将通过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对国家、省政府、省局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及时跟进,向监管企业和社会公众进行解读。同时,针对各部门、各单位促进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措施和好的经验,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事迹,强化宣传报道,营造人人关心吉林医药产业发展、人人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叶阳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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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杨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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