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加强过期药品管理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期,安徽省铜陵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多项措施,逐步建立起由定点回收药店统一回收、统一集中进行绿色销毁,并覆盖全市的过期药品回收网络。
据悉,当地市政府自2012年起将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工作纳入民生工程,财政每年给予支持。铜陵市场监管局每年按照各回收点回收的药品数量、货值金额占比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各回收点充分运用奖励资金,购买一些老百姓的日常用品作为礼物回赠给前来送药的市民,提高市民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该局相关人员表示,最初由2007年只回收居民家庭过期失效药品扩大到如今回收全市所有的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和居民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实现回收来源全覆盖;回收点由最初设置的35个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点,逐步拓展到全市115家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点,确保全市城区每一个社区、乡村每一个乡镇至少设立一个回收点,实现回收区域全覆盖。
同时,为增强市民自觉参与过期失效药品管理工作的意识,提高消费者对过期失效药品危害性的认知,铜陵市市场监管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在商业广场、公交车、药店等地播放“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公益视频,在市主流报纸媒体上以整页版面进行宣传介绍;通过开展“安全用药公益行”“药品科技活动周”“药品安全春风行动”等活动向市民发放了6000余份《药品科普知识宣传册》;组织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和执法人员走进社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等场所举办科普讲座,普及安全用药知识。
此外,该局还要求全部回收点实现“四个”统一要求,即“统一定点标识”“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考核制度”;在回收点统一悬挂“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药店”标牌和摆放专用回收箱。与各定点回收单位签订药品回收管理责任书,严格回收程序和妥善保管过期失效药品,实行动态管理和定期考核,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严肃查处,并取消其定点回收的资格。对非定点单位、其他组织或个人擅自进行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并销售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据了解,回收的过期失效药品,由铜陵市固体废物处理中心的高温焚烧炉进行集中绿色销毁。截至目前,铜陵市市场监管局累计集中销毁约35吨过期失效药品,总价值385余万元。(李锦鹏 巩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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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杨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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