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开展第一轮省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1月14~15日,江苏省第一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现场谈判在宁举行。此次省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是江苏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降低群众药费负担的重要举措,也是江苏推进省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破冰之举。
此次采购共有烟酰胺注射剂等11个品种,均为江苏省临床用量较大、竞争较充分且没有仿制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主要用于肝胆系统疾病、慢性肾炎、骨质疏松、神经内科疾病等治疗,共99家企业申报参与。经过前期的质量安全评价和两天紧张激烈的价格谈判,最终产生拟中选结果,并取得预期成效,11个品种全部谈判成功,共有26家企业中选,最大降幅93%,充分竞争组平均降幅42%,预计一年节约采购资金近5亿元。当前全省临床认可度高的产品大多数中选,中选价格分布合理、供应保障充足,能够较好满足临床需求。
此次药品带量采购,是江苏省按照国家部署要求,首次在省级层面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初步探索形成了我省开展省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规则思路和操作机制。一是坚持公开透明。在方案制定时,多次公开听取企业、协会和医疗机构意见,提前一个月正式公布采购方案,明确采购品种和中选规则;在质量安全评价和基准价确定时,引入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全部面向社会公示接受各方监督;在现场谈判时,现场公开同组企业报价,现场计算降幅和价格分并确定拟中选企业。二是坚持公平公正。科学设定采购规则,根据临床需求和未过评药品质量差异较大的现状,采取综合评分法,让同层次品种同组竞价,统筹考虑药品的质量、供应和价格等因素确定中选企业;坚持市场发现价格,企业根据中选规则结合自身情况自主报价,公平竞争产生中选结果。三是坚持以量换价。发挥联盟带量规模优势,以联盟医疗机构上年度采购量的60%计算约定采购量,坚持以真量换实价,并将约定采购量按年度分配到每家企业、每家医疗机构。四是坚持临床优先。始终把更好保障临床需求作为带量采购的第一要务,强化药品质量要求,坚持多家中选,保障医疗机构临床使用和群众多样化需求。
此次集中带量采购由省医保局牵头,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设区市医保局参与组织实施。省纪委监委专门派出监督人员全程参与规则制定、质量安全评价和现场谈判。
目前,第一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结果已经公示,约定采购量落实、购销合同签订、医保基金预付等后续工作将陆续开展。此次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将于3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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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杨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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