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多地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监管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吉林省多地监管部门有序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监督管理,确保上市新冠病毒疫苗产品质量,持续提升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松原市市场监管局药品监督管理科到松原市疾病预防疾控中心,对首次配送到松的新冠病毒疫苗,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新冠病毒疫苗的收货、验收、储存、运输配送等操作是否符合GSP规定程序和要求;疫苗的收货、验收、运输配送记录是否符合制度要求;在接收疫苗时,是否索取加盖公章的批签发证明复印件;供货单位是否提供合法票据;收货时,是否核实疫苗运输的设备类型、本次运输过程的疫苗运输温度记录;对不能提供本次运输过程的疫苗运输温度记录或不符合疫苗运输温度要求的疫苗是否拒收;是否建立接收记录等。截至目前,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在吉林市船营区疾病预防疾控中心接到首批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新冠病毒疫苗后,吉林市市场监管局船营分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以疫苗的接收、储存、运输、配送、扫码追溯等环节为检查重点,督促疫苗接种单位落实新冠疫苗质量管理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出入库和扫码接种制度,发现不良反应及时上传。截至目前,船营区疾病预防疾控中心共接收到2批新冠病毒疫苗,指定5家定点接种单位。检查中,船营分局共出动执法车辆15次,出动检查人员26人次,填写检查表8份。
辽源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药品化妆品稽查大队执法人员走访了辽源市各个疫苗接种点,向各相关负责人了解当前疫苗接种人数以及是否出现不良反应等有关情况,建立新冠疫苗不良反应监测联络机制,建立微信报送群,落实新冠疫苗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要求,畅通报送渠道,要求各单位如出现新冠疫苗接种不良反应事件要在第一时间进行报送。目前,辽源市新冠疫苗接种人员没有不良反应情况发生。
敦化市市场监管局对乡镇卫生院疫苗接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组重点检查青沟子乡、黑石乡、翰章乡、雁鸣湖镇和大石头镇6乡镇卫生院等疫苗接种单位,从疫苗的储存和运输是否严格执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冷藏设施设备是否保持有效运行、疫苗是否为疾控预防控制中心采购和配送、产品资质是否健全等方面,对疫苗接种单位进行了规范。通过检查,推进全市疫苗接种单位依法依职履行疫苗质量管理责任,规范了疫苗储运全过程、各环节从严落实《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
龙井市市场监管局对龙井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龙井市安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井市龙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两个接种点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购进、储存、运输是否符合规定,查看随货同行单、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疫苗的储存环境、温度记录、温度超限报警和不良反应监测等材料。上述三户企业均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质量管理责任,规范疫苗运输和储存环节,保障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质量安全。(叶阳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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