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这14家药企被注销药品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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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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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1月7日,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对黑龙江肇东华富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4家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


  根据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黑龙江省药监局决定对黑龙江肇东华富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宝庆隆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东方制药有限公司、哈尔滨圣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哈药集团三精英美制药有限公司、黑龙江瑞全制药有限公司、黑龙江庆丰源生物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安贞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国圣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天旭药业有限公司、黑龙江威凯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世纪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黑龙江朗润源药业有限公司、双鸭山哈慈制药有限公司14家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14家企业的注销原因均为企业在药品生产许可证有限期内未提交重新发放申请。


  据悉,2020年12月31日,黑龙江省药监局发布《关于逾期未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停产事项通告》明确,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企业,需要继续生产药品的,应按照《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申请重新发放药品生产许可证。逾期未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包括车间)应停止生产。已停产的药品生产企业(包括车间)要做好物料、生产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防止发生其他违法违规情形。药品生产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仍进行生产的,依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 、《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给予处罚。黑龙江省药监局将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应停产未停产的企业(包括车间)依法处理。(郭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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