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药“取消挂网资格”,陕西发布第三批药品集采遗留问题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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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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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7月28日,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陕西省公立医院第三批药品集中采购遗留问题处理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符合限价挂网规则的产品,列入限价挂网目录,同时纳入第一阶段动态调整,相关企业须及时登录平台更新挂网价格。同意企业列入“备选目录”申请,纳入第一阶段动态调整。同意企业“撤销申报”的申请,相关产品不得参与本次动态调整工作。对未如实申报价格的,取消产品挂网资格且不得参与本次动态调整工作。


  另外,属于公立医院第三批药品集中采购拟剔除产品,在公示期内递交未申报理由的产品,暂调整至直接挂网目录,从即日起企业如实按全国最低价向医疗机构供货,并纳入第二阶段动态调整,原挂网价格纳入第二阶段全国最低价取值范围;未申报且在公示期内未递交申诉的产品,可参与第三阶段动态调整工作。


  《通知》中的“遗留申投诉处理结果表”显示,奥硝唑氯化钠注射液等3个药品“撤销挂网”,注射用盐酸左氧氟沙星等8个药品“纳入备选”,注射用头孢他啶等4个药品“取消挂网资格”,甘氨酸茶碱钠缓释片等12个药品“限价挂网”,格列齐特缓释片等32个药品“暂调至直接挂网”。(李硕)


  遗留申投诉处理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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