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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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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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8方面提出26条新举措,加快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意见》指出要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建设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覆盖全民、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鼓励中医医院牵头建设医联体;丰富基层中医药服务内容等。


  《意见》明确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中医药在疾病诊疗中的作用,强化中医药在疾病预防中的作用,加强中医药康复能力建设。


  《意见》提出要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中医药信息化应用水平。启动互联网中医医院建设,制定运营规范,建成中医药健康惠民服务门户网站等。


  《意见》指出要提升中药质量和促进产业发展。加强中药材野生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优化中药材种植养殖产业布局,促进药材质量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加快中药工业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促进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和产业融合发展。


  《意见》明确要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支持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建设一流中医药本科专业,加强高素质中医药人才培养,壮大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等。


  《意见》提出要提升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建立完善的科研人才管理体制,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到2022年,初步形成完善的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开展多层次的中医药科学研究等。


  《意见》还指出要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加强中医药传统文化保护,促进中医药开放发展等。《意见》还明确了保障措施等。


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0年6月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加快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一)加强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建设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覆盖全民、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到2022年,争取实现县办中医医院基本全覆盖,力争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综合服务区,85%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85%的二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二)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鼓励中医医院牵头建设医联体。到2020年,每个县建设1个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培养至少10名县级师资,推广使用不少于45项中医适宜技术。到2022年,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能够规范提供6类以上中医适宜技术,全部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5%的村卫生室能够规范提供4类以上中医适宜技术。


  (三)丰富基层中医药服务内容。推动中医康复和适老服务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研究制定中医药防治慢性病服务包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促进在家庭病床、社区日间照料场所、养老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


  二、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四)发挥中医药在疾病诊疗中的作用。加强国家级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和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遴选建设省级中西医协同重大疑难病防治攻关项目,建立中西医临床协作与协同发展机制。做优做强针灸、康复、妇科、骨伤、肾病、脑病等专科专病,及时形成可推广的诊疗方案。


  (五)强化中医药在疾病预防中的作用。结合实施健康中国行动,打造三级中医医院治未病中心升级版。到2022年,二级中医医院设立完善的治未病科,30%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50%的妇幼保健机构能够提供中医保健服务,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健康干预服务;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覆盖目标人口的65%,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治未病签约服务,在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20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非医疗)机构。


  (六)加强中医药康复能力建设。促进中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发展。到2022年,建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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