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规范注册行为 助力医药研发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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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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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食品药品网(记者陆悦)3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新修订《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与2007年版本的《办法》相比,新《办法》由15章177条浓缩为10章126条,篇幅大大缩减,但原则、理念、内容亮点纷呈。在发布后的两周时间里,新《办法》持续引发业内人士的热烈探讨。


  “新《办法》铺设了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和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框架性蓝图,‘主干道和关键路径’已建设好。”沈阳药科大学药品监管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杨悦认为。


  “此次修订《办法》,固化落实了近些年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改革举措,引入新理念和制度设计,充实了鼓励药物研制和创新的内容。”复星医药总裁兼CEO吴以芳说。


  “新《办法》明确了我国药品注册新型管理制度框架与工作职责,对工作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建立了科学、高效的审评审批体系,多措并举全面强化了药品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将对未来医药创新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会长宋瑞霖如是表示。


  业界吃下“定心丸”


  自2015年5月正式启动修订,到2020年3月30日正式发布,《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修订过程历经我国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也历经了《中医药法》《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等新制修订法律的实施。新《办法》全面贯彻了新制修订法律要求,也吸收固化了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成果,构建了新形势下药品注册管理体系。


  “近年来,国家药监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药审改革措施,加快药品审评审批,鼓励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受到业界的普遍欢迎。业界一直期盼固化改革成果,新《办法》能尽快发布执行。此次新《办法》的发布,也让业界吃下一颗‘定心丸’。”易博是信达生物制药注册申报负责人,她关注的几项新增制度正是众多企业最为关注的内容。“我们很高兴地看到,新《办法》从多个角度为产品加快上市创造了条件,如增设药品加快上市注册一章,支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药物创新,设立突破性治疗药物、附条件批准、优先审评审批、特别审批四个加快通道;实行基于风险的审评、检查和检验模式,将原先的审评、核查和检验变‘串联’为‘并联’进行,均包含在总审评时限内;以及临床试验默示许可制度、沟通交流制度等等。这些举措都可为企业节约成本、节约审评时间,因此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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