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安市“五步法”强化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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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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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通讯员许祥峰 张家海) 为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上级部门实行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对购买退热、止咳药品人员进行实名信息登记报告制度要求和相关防控工作部署,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共同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江苏省海安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卫健委、市医保局联合开展现场监督抽查工作,“五步走”完成对辖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抽查任务。

  

  一是制定抽查方案,成立抽查工作组。海安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卫健委、市医保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对购买退热、止咳药品人员进行实名信息登记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抽查的通知》,明确监督抽查内容和有关问题的处理要求。成立由市场监管局、卫健委和医保局相关科室业务骨干组成联合检查组,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精心组织,统一认识。监督抽查工作开展前,召开联合检查组工作会议,明确要求,统一检查思路,会后监督抽查人员照工作要求、职责分工,在全市范围内立即有序开展监督抽查工作。

  

  三是规范抽查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现场监督抽查过程中,联合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监督抽查,确保监督抽查的真实性、时效性。从九个方面制定现场检查表,采用填写是否的检查形式,减少现场检查接触时长,提高现场检查效率。

  

  四是畅通抽检信息,避免重复抽查。联合抽查组按全市原有42个集镇定制监督抽查线路,每日定时上报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及时共享信息,避免重复抽查或漏查。截至2月25日,共监督抽查零售药店达76家次,占全部零售药店的25%以上。

  

  五是落实整改措施,形成长效机制。对联合检查组检查发现的存在问题,以通报形式下发到相应的辖区市场监管分局,要求全市10个分局加强问题药店整改情况的跟踪督查,并上报整改跟踪督查结果。同时,举一反三,约谈部分零售药店负责人,并下发通知要求各零售药店严格落实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对违法情节严重,行为恶劣的,将进行联合查处,形成执法合力,依法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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