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海市专项检查药械零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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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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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杨燕 通讯员尹庆文 齐小慧) 2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市场监管局对药品、医疗器械零售企业开展检查,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公众用药用械质量安全。


  检查中,该局要求企业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确保相关信息可追溯,储存运输条件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的标示要求,进货渠道、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记录等资料完整,做好疫情联防联控管理工作。同时,要引导群众合理购药用药,禁止夸大宣传或虚假宣传,所有商品必须分类陈列且明码标价,严禁囤货居奇、哄抬物价。


  在三天的检查中,执法人员共检查药械零售企业18家,对存在问题的3家企业责令暂停营业立即整改,并分别通知属地监管人员对3家企业进行监督,整改到位后方可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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