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利股份实控人被证监会重罚14.64亿
广西明利股份公司实控人组织操盘团队,通过自买自卖等异常交易手法,制造股份交投活跃假象,借机减持股份,大额套现。
1月7日,证监会官网刊出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林军等人被罚没超过17亿元。
登陆新三板后频繁运作资本
案件的主角叫林军,男,1967年8月出生,是广西明利股份实际控制人。
资料显示,明利股份是一家仓储企业,主业收入来源为仓库租赁、装卸服务等。公司由广西明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利集团”)和自然人何忠华发起,明利集团时任法定代表人林军直接或间接控制明利股份81%的股份,为实际控制人。明利股份2015年1月挂牌新三板,挂牌前业绩平平,2013年和2014年营收分别为1113万元和1445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7万元和223万元。
2015年4月24日,刚刚登陆资本市场的明利股份完成了第一轮定增,以每股4元募集3亿元,其中两名机构股东恒鑫化工和桂东磷业分别认购1.4亿元和1.3亿元,持股比例为28%和26.5%。
同年6月,明利股份完成了第二轮定增,以每股5元募集了12亿元。其中7.3亿元大头来自名利集团、恒鑫化工和桂东磷业三位现有股东。排名其后的是广西工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天勋物流服务有限公司,认购金额分别为9000万元和8800万元。
32个账户炒作获利近3亿元
证监会处罚决定书显示,林军以及明利股份的高管何忠华、陈志强控制使用32个证券账户,其中包括:一是法人明利集团、天勋物流、恒鑫化工、桂东磷业、申达通、工创信息、强顺农资7个账户;二是自然人卢某坚、李某明(2015年7月31日前控制)、陈某喜(2015年6月19日前控制)等21个账户;三是资管计划华茂资本华通1号证券投资基金、西域稳健新三板2号证券投资基金、中科沃土优选1号资产管理计划、国海明利股份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4个账户。
2015年4月24日至2016年12月24日期间,林军等人通过采用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交易、在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的方式,影响了“明利股份”股票交易量,造成“明利股份”交易活跃的假象,成交量、成交额在新三板中均排名全国第四,吸引大量投资者、做市商踊跃跟进购买“明利股份”股票,维持了股票价格,以实现减持股票获利的目的。账户组净减持股数7329.05万股,剔除账户组买入股票金额及净减持股票成本,账户组共获利2.93亿元。
证监会对实控人林军开出巨额罚单
林军作为明利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是上述违法行为的组织者、决策者和主要实施者。
证监会认为,林军为获取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直接决策拆借资金用于6个法人账户购买定增股票并为其他个人及资管账户提供资金、账户组通过一级市场认购股票进行建仓等事项,且直接指挥陈志强、何忠华及公司员工操作账户组交易“明利股份”股票,林军在操纵市场行为中起组织、策划作用,其客观行为充分体现林军具有操纵市场的主观故意。
同时,本案违法性质恶劣,当事人存在转移资金出境、操纵金额巨大、对新三板市场价格和成交量扰乱波动大等恶劣情形,因此当事人所称本案社会危害较轻与事实不符。
证监会决定,没收林军、何忠华、陈志强违法所得2.93亿元,并处以14.67亿元罚款,其中对林军处以14.64亿元罚款,对何忠华、陈志强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明利股份是曾经的做市明星股,估值曾高达18亿,由于公司2016年年报被会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被实施风险警示。
明利股份一度是新三板上交易最活跃的股票之一,2015年11月-12月,明利股份日成交金额常常在1亿元附近波动,占全市场交投总额的一成左右。截至最新收盘,目前该公司市值不到6000万,股价仅剩0.08元/股。
北京青年报记者 刘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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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杨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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