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出炉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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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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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两个月的征求意见,银行理财子公司又一顶层监管文件正式出炉。12月2日,银保监会官网正式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值得注意的是,《办法》与征求意见稿基本一致,但在信用债券相关项目中增加了对短期信用评级的说明,进一步完善了附件信息。在分析人士看来,通过该文件,理财子公司未来的资产规模扩张将受到控制,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将会提升。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办法》进一步完善了附件信息项目中的部分说明,例如,在“附件2”银行理财子公司风险资本计算表的“信用债券”一栏中,新增“信用评级以长期信用评级为基准,信用债券短期信用评级为A-1的归入AAA级以下、AA级以上,短期信用评级为A-2的归入AA级(含)以下、BBB级以上,短期信用评级为A-3的归入信用评级BBB级(含)以下。发行主体无评级的归入BBB级(含)以下信用债券。

  在金融监管研究院资管研究部总经理周毅钦看来,《办法》的发布标志着理财子公司第一部监管规则正式落地,预计监管层后续仍然会就代销业务、流动性风险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等方面出台更加细节的业务指导。

  在《办法》中,银保监会对银行理财子公司划定了两条“红线”。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应当符合两方面标准:一是净资本不得低于5亿元人民币,且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二是净资本不得低于风险资本,确保理财子公司保持足够的净资本水平。《办法》还提到,理财子公司应当定期报送净资本监管报表,并对相关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及时报告相关监管指标出现的重大变化,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净资本管理情况。

  周毅钦分析认为,银保监会对于理财子公司自营资金的投向做了明确规范,公司理财产品应当为全部投资于标准化资产的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于非标准化资产,也不可以投资他行理财产品。“具体看三项净资本指标,未来对理财子公司业务规模进行控制的主要是净资本/风险资本这一项。”

  2019年银行理财子公司迎来了跨越式发展,对于《办法》将产生的影响,融360大数据研究院金融分析师刘银平分析认为,5亿元净资本对于当前已经获批成立的理财子公司来说压力不大,但对于广大中小银行来说,未来想要设立理财子公司,在净资本方面面临的压力不小。在理财资金投资对应的资本方面,股票、符合标准化金融工具特征的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等标准化资产的风险系数均为0,从这方面来看,监管机构有意鼓励理财子公司投资标准化资产,预计未来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将会提升。

  “从目前监管导向来看,标准化投资是主流,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未来希望在尽量节约风险资本的前提下提升理财规模,主导方向还是在标准化资产上。”周毅钦表示,“通过该管理办法,理财子公司未来的资产规模扩张将受到控制,同时,鉴于不同业务的风险系数,银行理财子公司也会随着监管部门的引导在业务模式上有一定的变化。”

  北京商报记者 孟凡霞 宋亦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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