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市场监管部门9月以来 查办食品违法案件5132件
自今年9月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以来,湖北省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共查办食品违法案件5132件,涉案产品货值533.1万元,其中,移送司法机关25件。21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部分案例:
扣押假冒白酒9662瓶 捣毁“黑窝点”8处
2019年11月8日,襄阳樊城公安分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在市新合作食品城和牛首镇张营村十组查获一大型隐蔽制假、售假窝点,抓获涉案人员5名,其中刑事拘留3名,扣押假冒白云边、古隆中、石花等系列品牌白酒9662瓶,并顺线追踪捣毁生产、仓储“黑窝点”8处,涉案价值136万元。
馒头又大又香又甜 原来是甜蜜素超标
9月初,天门市市场监管局干驿市场监管所在进行监督检查期间,发现一馒头店人满为患,经咨询现场群众,反映该店馒头又大又香又甜,口感极好,随机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监督检查,在其操作间发现数袋已开封未使用完毕的甜蜜素,并对其馒头进行抽样送检,检测结果为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之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尚未使用的7.5袋甜蜜素,并处以50000元罚款。
保健食品价格虚高 负责人被约谈
2019年10月29日,孝感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孝感市公安局、孝感广播电视台于早晨7点左右对辖区文化东路航天新村居民区广场北、严桥市场东区两处经营单位保健食品经营开展了一次错时突击检查。
检查发现,天新村居民区广场北湖北丰庆堂商贸有限公司,向老年人推销的华能电脑治疗仪,不能提供产品进货渠道和产品合格证明,工作人员却当作高档医疗器械推销售卖;位于严桥市场东区的锦福堂健康管理中心,将普通的食品松花粉等当保健品宣传,且价格虚高。
对以上两家涉嫌违法经营的单位,执法人员当场对相关物品进行了查存扣押,并下达了现场责令改正通知书。
夸大保健食品医疗作用 当事人被罚2万元
黄冈市麻城市市场监管局接消费者举报,称建设路田某的百货店在销售食品时,对外宣传其具有治疗疾病的效果。检查发现,田某于2018年11月开始代理销售楚雄正源和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出品、云南爱尔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正源和雨生红球藻虾青素”固体饮品(生产许可证:SC12253230117510,执行标准:GB/T29602),该产品实际为食品(固体饮料),到查获时止,当事人以1000元/套的价格共销售26套,总计销售额2.6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因当事人事后及时整改,同时提供本人广告费用4008.7元的证据,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学校超市无证销售食品 被责令立即整改
2019年9月20日,随州随县市场监管局洪山所执法人员对随县洪山镇中心学校超市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该超市在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但无法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调查,当事人于2019年9月1日起在校内开设“随县洪山镇中心学校超市”,从事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零售经营活动至今,一直没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
当事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随州市局决定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5000元。
“泥鳅”孔雀石绿超标 公司被罚5万元
利川市市场监管局2019年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对湖北省某公司经营的“泥鳅”实施了抽样检测,经检测,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不符合《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遂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6.83元,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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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杨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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