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通报十大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典型案件
据新华社广州11月2日电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日公布了十大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典型案件,涉及灵芝孢子油胶囊、罗汉果甘草清莹茶等相关食品、保健食品。截至9月底,广东共查处食品、保健食品广告案件276宗,罚没金额171.2万元。
东莞市凤岗镇移网文化传播工作室在微信公众号“今日凤岗”发布罗汉果甘草清莹茶的广告,内容包括“每天一杯,烟毒排了,连吸进的雾霾也能拯救一下”“20年烟龄的黑肺竟然被洗干净了”等,上述广告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岗分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3.1万元。
化州市新安镇榛乳世家综合商店使用台式电脑连接电视机播放“灵芝孢子油胶囊”广告,广告内容宣称“它灵通神效,治愈万症”“100%纯天然孢子油,防癌抗癌,美容美颜”等,上述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6000元。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主要围绕保健食品领域五方面突出问题:一是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虚假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二是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三是虚假宣传行为;四是违规直销和非法传销;五是非法添加和假冒伪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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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杨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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