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订立《禁止蒙面规例》于法有据合乎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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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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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10月4日电  (记者刘欢、李寒芳)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4日会同行政会议决定,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订立《禁止蒙面规例》。内地专家学者就此指出,订立规例符合公众利益,于法有据、合乎情理,有助香港尽快止暴制乱。

  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刘海年指出,发生在香港的游行示威和暴力活动已持续近4个月,暴徒冲击立法会、破坏公共设施、殴打普通市民、侮辱国旗,之所以如此明目张胆、肆无忌惮,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隐藏了真面目。他们以为犯罪不为人所知,不会受到惩罚,行为变本加厉。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一国两制”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田飞龙说,香港暴徒行为更趋激进,甚至出现警员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特区政府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订立《禁止蒙面规例》,出台时机成熟,于法有据,合乎情理。这一法令的出台,对于参加暴力活动的示威者具有很大的威慑性。完全暴露身份特征的非法示威者,要再从事激进暴力活动,就不会无所顾忌。

  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邹平学表示,激进示威者戴着口罩甚至防毒面具,给警方执法带来困难,示威者也因此有恃无恐。订立《禁止蒙面规例》对当前止暴制乱来说是有效的法律手段,有助于降低暴力程度,让更多人回归理性。

  刘海年说,法律震慑暴徒及其背后势力,香港警队得到法律方面的力挺,会对维持秩序更有信心和底气。规例既保障了香港民众的权利和自由,也划定了底线,使得别有用心者无法再浑水摸鱼,制造更大事端。

  “香港订立《禁止蒙面规例》符合主流民意和国际惯例,有助止暴制乱,守护法治,还港安宁。”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柳华文说,法治是香港闻名世界的名片,是香港繁荣稳定的支柱。隐匿个人身份肆意打砸、阻碍交通、破坏公共设施等行为,其负面影响越来越难以令人接受,香港的法治、社会秩序、经济民生和国际形象也因此受到严重冲击。

  柳华文指出,订立《禁止蒙面规例》是香港根据社会需要采取的法律措施,正确并且必将获得广泛支持。香港社会各界应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当下很重要的一点是,香港人不应听信政治蛊惑,无根据地怀疑和歪曲有关法律和政策,而应积极行动起来,齐心协力守护香港,发展香港。

  邹平学指出,美国、德国、法国、加拿大等西方国家均有禁蒙面立法。特区政府有责任维持社会秩序,在评估各种情况后,运用本地的法律资源来恢复社会秩序是正当的,也是应当的。真正影响大众的权利和自由的,是极端暴力分子的行为。《禁止蒙面规例》并没有损害民众和平游行表达意见的权利和自由,而是保障了绝大多数人的权利和自由。

  田飞龙指出,规例出台后,如果暴力乱象仍持续,特区政府可以采取更多有助止暴制乱的法律手段,比如发出宵禁令或宣布任何地区为禁区,尽快恢复社会和谐与稳定。


  《 人民日报 》( 2019年10月06日 0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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