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险问题产品被通报 人保、泰康、国泰等公司被点名
继今年1月、5月两次通报人身险产品问题后,银保监会9月19日再次对人身险产品问题进行通报,人保健康、泰康人寿、国泰人寿等公司被点名。
此次通报中提到的近期产品备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主要有:漏报、少报材料;报送材料内容不齐全;报送方式不规范;产品责任设计与定义不符;产品保障功能弱化;免责约定不符合常理;条款约定与法规不符;退保假设不合理;健康服务费用占比超过监管规定;现金价值计算不合理;费率浮动范围不明确等11项。其中被点名的寿险公司一共有15家,人保健康、国华人寿、国泰人寿和德华安顾四家公司均被两次点名。
通报称,人保健康某护理保险产品仅包含因意外导致的护理责任,保障功能弱化。另一款护理保险产品条款则约定,对细菌或病毒感染引发的保险事故免责,免责约定不符合常理。国泰人寿则在产品设计方面违反现行法规,该公司某定期寿险产品,保险责任中包含了生命终末期保险金提前给付责任,与定期寿险定义不符;该公司的某护理保险产品,身故责任未明确限定为疾病身故,与《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要求不符。德华安顾人寿也存在同样问题,该公司某医疗保险仅承担医疗服务责任,与医疗保险定义不符;另一款疾病保险中,免责条款关于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伤害情形下退还保单现金价值的对象约定,不符合《保险法》要求。此外,昆仑健康某护理保险产品为万能型,其护理责任风险保费占保费整体比例较低。
在产品费率厘定及精算假设方面,国华人寿某重大疾病保险,利润测试假设中前5年退保率达到60%,退保假设不合理。华夏人寿某医疗保险部分年龄段健康管理服务成本超过保费10%,健康服务费用占比超过监管规定。农银人寿某年金保险则存在长险短做风险,现金价值计算不合理。瑞华保险某医疗保险的费率浮动管理办法中,费率浮动范围不明确。
通报还显示,平安养老某疾病保险产品变更涉及费率浮动管理办法调整,但备案报送材料中缺少费率浮动管理办法。泰康人寿某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则未报送现金价值全表。复星联合健康某疾病保险产品的参数调整办法中,相关产品名称有误。鼎诚人寿某医疗保险,产品备案系统报送的产品名称与条款名称不一致。此外,国华人寿、渤海人寿和恒安标准等公司部分产品通过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报送产品备案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银保监会依托中国保险业保单登记管理信息平台数据,对备案产品实际销售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后发现,部分公司相当数量的产品备案后并未销售,或者销量极低。其中,大家人寿、渤海人寿、平安健康和上海人寿等7家公司销量为零的产品数量超过10个,平安健康、汇丰人寿、大家人寿、渤海人寿和泰康养老等6家公司销量为零的产品数量占比超过备案产品数量的30%。“产品销量为零,不论是保险公司主动调整产品计划,还是消费者不认可所导致的,均表明公司产品策略不清晰,产品管理存在漏洞,产品开发效能低下,同时也是对监管资源的浪费。”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说。
这位负责人指出,针对各公司产品开发和管理中的问题,银保监会先后向行业两次通报。此后,大部分公司报备产品合规性有所提高,问题显著减少,但仍有部分产品报备材料出现明显错误,公司把关不严;有部分产品责任设计明显偏离险种定义,产品开发人员合规意识淡薄;有部分产品条款表述不符合消费者一般认知和行业惯例,易引发纠纷。
据悉,下一步银保监会将依托中国保险业保单登记管理信息平台,将备案产品销售情况核查作为常规工作定期开展,对低产能产品占比过高、未严格落实产品退出机制的公司,将持续采取行业通报、监管谈话等措施,督促各公司提高产品研发管理能力,提升产品开发质量,开发设计能真正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对报备产品仍涉及负面清单或历次问题通报中列明的不合理、不规范情形的,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实施行政处罚,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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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杨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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