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将与淮海经济区7市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
新华社电 记者16日从江苏省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加快推进淮海经济区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建设,该中心与淮海经济区7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签订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规定,17日起,徐州与宿州、淮北、商丘、菏泽、枣庄、连云港、宿迁7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互认互贷。
根据协议,上述7市缴存职工在徐州购房置业,按照徐州市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徐州市缴存职工在7市所在地购房贷款,按当地公积金贷款异地贷款政策执行。按照协议,7市缴存职工在徐州购房安家,取消公积金贷款户籍的限制。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 标签:
- 编辑:杨紫
- 相关文章
TAGS标签更多>>
网站热点更多>>
热网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