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等近3年!开发商与资源局起纷争 业主拿不到房产证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张轩宇 记者张文章)近期,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世茂上游墅3期24号楼和41号楼近600户业主遇上了糟心事。开发商福州世茂新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茂公司)与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资源局),因土地检查核验和商品房竣工验收申报问题发生纠葛申请仲裁,一拖许久,导致近600户业主被此纠纷所“绑架”。交房近3年后,业主们至今仍无法正常办理不动产权证,无法落户,孩子也无法上学、房屋无法抵押买卖等。
投诉
逾期不办理房产证
福州消费者薛女士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反映,她购买了世茂公司开发的世茂上游墅3期41号楼的一套商品房。2016年年底,世茂公司交房,按合同约定,交房后180天内要给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然而,交房至今已经30多个月了,依然不见不动产权证。今年7月12日,业主咨询政府部门,资源局像以往一样回复业主,“由于世茂上游墅3期24号楼和41号楼无法通过建设项目开竣工申报及土地检查核验,暂不能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不动产权证无法正常办理给业主生活带来很大的困扰。业主武女士称,她是宁德市古田县乡镇农村人,买世茂上游墅3期房子就是为了在福州落户,方便孩子读书。原以为孩子这两年就能到福州上一年级,结果因为不动产权证的问题,只能在古田县乡镇小学上学,家里还有一个两岁幼童明年要上幼儿园。6月28日,武女士去教育局咨询,得到的回复是,没有不动产权证,连参与福州公立幼儿园摇号的资格都没有。
临近新学年,6月28日,世茂上游墅3期24号楼和41号楼的30多名业主集体前往闽侯县教育局申请,希望能让孩子就近入学,因为没有不动产权证,没有得到明确答复。
业主段女士告诉记者,她买房是为了给女儿做嫁妆,结果一直没等到不动产权证。女儿曾想过转卖这套房,去年有人报价230万元,结果一听说房子至今办不了不动产权证,便不了了之,如今开价180万元都无人问津。
调查
开发商与资源局对掐
据业主介绍,交房之初,业主们并不知道办理不动产权证会这么艰难,以为开发商到时会统一办理。交房一年后,开发商仍无消息,业主们开始觉得不对劲。2017年12月26日,有业主向福州12345便民服务平台投诉。资源局回复称,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时间一般根据双方签订合同的时间约定来执行,如果对合同条款有异议,可通过仲裁机构或者法院来维权。
业主们与世茂公司交涉。世茂公司称正在办理,但2018年春节过后仍无消息。业主再次咨询资源局。同年2月28日,资源局回复称,据向开发商世茂公司了解,目前上游墅3期还在办理总登记前的规划、土地验收等手续,只有待开发商办理完总登记前期验收手续后,才能向县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总登记业务,办理完总登记,业主才能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证。2018年6月5日,针对41号楼业主的咨询,资源局再次回复称:“目前上游墅3期41号楼发商正在向我局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申请办理3期41号楼总登记业务,现我中心正在对相关办理总登记材料审核中,待材料齐全及符合办理要求后,我局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即可为其办理3期41号楼不动产总登记。”
记者了解到,事情从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始审核世茂上游墅材料时出现波折,涉及世茂公司与国土管理部门间的土地转让合同。资源局经审核认为,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世茂上游墅24号楼和41号楼地块项目竣工属超期,世茂公司须交违约金,但其尚未交,致使该项目无法通过建设项目开竣工申报及土地检查核验,暂不能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进一步解释称,不动产总登记需要开发商提供15份材料,其中一份是《闽侯县土地核验意见书》。按土地转让合同,世茂公司涉嫌竣工超期,必须交清违约金,才能拿到资源局的《闽侯县土地核验意见书》。该意见书是办理总登记的必要条件之一。
但世茂公司对资源局要求交违约金的通知存在异议。世茂公司开发部负责人告诉记者,41号楼和24号楼这个项目竣工有没有逾期,并不是资源局单方面说了算的,由于早期土地转让合同存在一些漏洞,开发商与资源局方面对竣工时间的认定方式存在争议,需要相关部门的审议确定。世茂公司不服资源局的说法,已按合同约定交由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018年10月24日,福州市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这起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但一直没有结果。
闽侯县市场监管局有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去年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就派人到现场进行了调查,世茂公司表示其已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并提交了诉求函,有望于近期内解决这个问题。
进展
仲裁申请被驳回
6月27日,福州市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接受记者咨询时称,此案涉及开发商与主管部门,原则上与业主无关。
7月中旬,福州市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论是“驳回世茂公司的仲裁申请”。也就是说,仲裁委不受理此案,将此案退回双方,对开发商和资源局间的纠纷不做评判,对世茂公司是否违约不做认定。
近日,闽侯县资源局有人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福州仲裁委已驳回世茂公司的仲裁申请,该局将督促世茂公司尽快交纳违约金,待世茂公司交清违约金后,予以办理该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申报及土地检查核验手续。而世茂公司则表示,对仲裁结果持保留意见。
业主们发现,目前的情况是:世茂公司不认可资源局竣工逾期认定,依旧未交纳违约金,而资源局没有收到违约金依然不肯出具《闽侯县土地核验意见书》,无法办理总登记,自然无法办证。而仲裁委又不对双方的行为对错进行裁定。7月份以来,业主们多次前往这3家单位要说法,仍无任何明确的回复。
当前,世茂上游墅3期数百名业主犹如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却找不着出路。他们天天都在想,不知要到何时才能拿到不动产权证。事件进展,《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将继续予以关注。
专家观点:
开发商逾期办证违约
针对此纠纷,闽侯县市场监管局表示,根据《合同法》,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建议由守约方提请人民法院裁定违约方依法履约,并赔偿由于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告诉记者,从商品房买卖合同看,世茂公司逾期办理不动产权证,属于违约行为。业主们可以依据合同索赔。但业主现在更关心的是办证问题,开发商世茂公司和国土主管部门的纠纷不应该影响到业主的正常权益。纠纷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或其他办法解决,但不能影响业主正常办证。相关主管部门不能无所作为,不能忽视民生问题,要积极主动提出解决方案,处理好这起纠纷。(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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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杨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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