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机调控是落实“房住不炒”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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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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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价涨幅走高既加重了刚需和改善性需求者的购房负担,也加大了楼市泡沫和金融风险。一城一策、因城施策,目的是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有效调控,而不是放松乃至放弃调控。对房价涨幅持续过高的城市而言,及时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加强调控力度,出台行之有效的调控措施,是落实好“房住不炒”定位的应有之义

  陕西省西安市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市场调控管理的通知》,明确从市外迁入的户籍居民购房,应落户满1年,或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保(或个税);非户籍居民则必须提供5年及以上缴纳社保或个税证明,方可购房一套;将临潼区纳入住房限购范围。此消息一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事实上,西安市收紧楼市调控政策是有原因的。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在今年5月份70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中,西安市的环比和同比指数分别为102.0%和124.4%,均居首位。一些人或许没有注意到,在以2015年为基期的定基价格指数中,西安市同样以158.8%的最高值与安徽省合肥市并列各市之首,但后者月度环比与同比涨幅已经明显回落。

  今年4月19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强调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的长效调控机制。显然,对房价涨幅持续过高的城市而言,及时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加强调控力度,出台行之有效的调控措施,是落实好“房住不炒”定位的应有之义和必然选择。笔者注意到,合肥市在召开今年一季度房地产形势分析会时,明确强调要严格执行限购、限贷、限价“三限”政策,落实房价、地价、租金严格控制指标。西安市最新出台的调控措施,要求迁入户籍居民落户满一年,非户籍居民购房需提供社保或个税证明,其用意显然是防止炒房资金流入本市楼市。但是,西安市新的调控措施能否见效,需要经过实践和时间的检验。

  本轮楼市调控已有两年零9个月,总体上对投资投机性购房产生了有效抑制作用,遏制住了房价快速上涨势头。但是,无论从不同地区,还是30多个月的时间进程审视,房价指数走势并非总是均匀地呈回落态势,且在不同时间和不同地区不时出现反复。原因或许有三:一是不同地区的调控措施,力度本来就有差异,效果自然有所不同;二是一些地区把购房作为引进人才的措施之一,且随着外来落户规模不断扩大,在一定程度上对冲了调控措施;三是有些地区在经济增速下行的情况下,有意微调乃至暗地放松楼市调控,导致房价出现反弹。

  无论西安市楼市“新政”效果如何,至少已经给各地释放了一个明确信号,即房价涨幅走高,就应该加强调控。因为,房价涨幅走高背离了调控初衷,既加重了刚需和改善性需求者的购房负担,也加大了楼市泡沫和金融风险。一城一策、因城施策,目的是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有效调控,而不是放松乃至放弃调控。无论是引进人才,还是面临经济下行压力,都不是放松调控的理由,更不能因为放松调控再次为炒房洞开方便之门。所以,那些房价持续走高或不时反弹的地区,应该认真查找其中原因,拟定和出台可以收到实效的调控措施,努力摆脱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并让各类炒房者失去操作空间。(潘 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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