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2.6亿债务被要求强制执行 本月恢复绩效考核
9月19日晚间,上市公司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康得002450)披露公告显示,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关于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银国际证券”)诉讼相关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约共2.6亿元债务被要求强制执行。
本次执行的申请人为中银国际证券,被申请人为康得新。其中,在(2019)沪74民初99号生效判决涉及的相关执行文件中,(2019)沪74执373号《执行通知书》要求康得新向中银国际证券支付约2.0814亿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执行费275536.99元由康得新负担。
公告显示,本次强制执行由中银国际证券向上海金融法院做出申请,后者于2019年9月3日立案,并责令康得新在2019年9月16日前履行上述义务,而(2019)沪74执373号《报告财产令》要求康得新在收到该令后7日内,如实向上海金融法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此外,在(2019)沪74民初107号生效判决涉及的相关执行文件中,(2019)沪74执374号《执行通知书》要求康得新在2019年9月16日前向中银国际证券支付约5216万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执行费119556.3元由康得新负担。
康得新表示,目前上述案件处于执行阶段,公司尚未收到因上述案件而被执行财产的相关信息。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应对上述情况,最大限度维护好上市公司权益,并根据上述案件的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进入9月以来,康得新已分别披露其与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宜兴农商行”)及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下称“恒大人寿”)的债务诉讼情况。
9月10日,康得新披露公告称,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公告显示,传票主要内容为开庭传唤,应到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上午9时30分和2019年10月28日下午2时30分,案号为(2019)粤03民初2280号,案由是公司债券交易纠纷。
该起案件原告为恒大人寿,被告为康得新。恒大人寿提出了解除恒大人寿与康得新公司就康得新2017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达成的交易合同、康得新向恒大人寿返还恒大人寿已支付的投资本金2亿元等6点诉讼请求。
9月17日,康得新公告称,宜兴农商行以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为由,向宜兴市人民法院起诉康得新,请求判令康得新向宜兴农商行分别支付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和2017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各3000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
此外,9月2日,上市公司张家港行披露公告称,苏州中院一审判决,被告康得新光电公司(注:康得新全资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张家港行归还借款本金1.98亿元,并支付张家港行相应的罚息及复利。
康得新于今年1月15日首次出现债券违约,其未能按照约定偿付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息10.4亿元。随后,接连于1月21日、2月15日和3月14日分别表示,无法按约定偿付规模5亿元的2018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息、规模10亿元的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5500万元利息,以及3亿美元担保债券的900万美元应付利息。
最近一次债券违约发生于今年7月15日,康得新未能按照约定偿付规模10亿元的2017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的5480万元利息。
债务违约缠身的康得新陷入了多起诉讼,其在8月30日披露的2019年半年报中表示,经自查,公司截至目前尚未结案的被起诉类案件112起,合计涉案金额约73.07亿元。
虽然债务缠身,但康得新7月上任的新一届管理层已在着手恢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9月9日,康得新向员工发布《关于公司近期工作及相关情况的内部通报》(下称“《通报》”)以稳定军心,《通报》主要包括四点内容,分别是积极采取措施开展证监会申辩听证工作、积极落实短期流动资金纾解流动性困难、稳定客户关系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秩序,以及积极应对、协商债务问题,通过起诉、应诉等方式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而在中秋节前一天的9月12日,康得新人力资源部向全体员工致信,其中提及,公司决定自9月起恢复实施绩效考核,包含全员绩效奖金每月考核次月发放、销售提成和研发激励同步恢复。
注:康得新员工提供的内部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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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杨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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