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公开宣判3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每日甘肃网12月23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郭秀睿)记者今天从省法院获悉,12月22日,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孔双福等19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被告人杨华清等12人诈骗案和被告人宋卫东等10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赌博案进行集中公开宣判。
多次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首要分子被判15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孔双福、赫泽龙将被告人张学祥等17人纠集在一起,形成了以被告人孔双福、赫泽龙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自2016年底开始,该犯罪集团为谋取不法利益,多次在崆峒区、静宁县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大量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群众正常生活,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法院判决,被告人孔双福是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承担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犯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犯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5万元。被告人赫泽龙亦是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万元;其余1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6个月至8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套路贷”恶势力集团,12名被告人获刑
经审理查明,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被告人杨华清等人在湖南城市学院北门、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碧桂园小区以及湖南超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途径诱骗被害人办理网上借款并签订虚假借款协议,以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口头约定,利用微信、支付宝等平台以扣除“砍头息”、收取“展期费”等方式恶意垒高被害人债务,在索要债务的过程中,采取电话威胁恐吓、短信轰炸、曝光通讯录等手段迫使被害人还款,获取非法利益。至2019年3月9日案发,被告人杨华清等人共向全国数个省、市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被害人家庭生活,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被告人杨华清为首要分子的“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
法院判决,被告人杨华清犯诈骗罪,属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4万元;其余11名被告人根据其参与的犯罪事实和情节,对9名被告人判处9个月至5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2名被告人单处罚金。
10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赌博,均获刑罚
经审理查明,2016年12月开始,被告人宋卫东等人发起成立甘肃联信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以此为依托高息对外发放贷款。后为催要借款,获取非法利益。被告人宋卫东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打电话辱骂、威胁、上门滋扰、殴打、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向借款人催收,逐步形成了以其为首要分子,刘博等9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成员众多,在宋卫东组织和指挥下,实施非法拘禁犯罪6起、寻衅滋事犯罪2起、赌博犯罪1起。各被告人的行为严重侵犯被害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破坏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判决,被告人宋卫东犯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属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其余9名被告人根据其犯罪事实和情节分别被判处6个月至2年4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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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杨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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