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护肤常识  卸妆

辽宁省教育厅制定规范中小学在职教师补课行为“八不准”

  • 来源:互联网
  • |
  • 2019-08-21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8月19日,记者获悉,为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辽宁省教育厅制定规范中小学在职教师补课行为“八不准”。

  1不准课上不讲课后收费讲2不准抢跑超前超纲讲3不准到校外培训机构讲4不准诱导或推荐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5不准向校外培训机构提供学生信息6不准把学生评价与培训机构考试成绩挂钩7不准以任何形式向家长布置批改作业8不准根据家长身份把学生分成三六九等

  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封葑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