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练江治污初见成效 “污染典型”变“治污典范”
南方网讯(记者 王泽琦)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精神,2018年年初,我省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为河湖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近日,由省政协副主席邓海光率队,省政协民主监督视察团赴汕头市多个河段,围绕“我省河湖长制落实情况”开展实地监督视察,听取当地相关工作汇报,为进一步推动河湖长制落地见效积极建言献策。
河长守好“责任田” 练江重新展露生机
练江是粤东地区的“母亲河”,因水清如白练而得名,近年来却成为省内污染最严重的河流之一。2018年,广东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发出一号令,明令要消除9个劣Ⅴ类国考断面,其中就有汕头市练江海门湾桥闸。可喜的是,在各级河长的合力推动下,经过一些列污染整治,练江开始重新展露生机,昔日的“污染典型”正向“治污典范”转变。
视察团在海门湾桥闸重建工程现场看到,练江干流之前变色的河水和成片的水浮莲已经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清绿的江水与清透的江面。峡山大溪也曾经是练江十余条支流中受到污染最严重的支流之一,站在练江支流峡山大溪旁环视,视察团看到曾经存在于岸边的违章建筑与排污口已被悉数清拆,溪水也一改往日黑臭面貌,展现出水渐清、岸渐绿的景象。
练江各个河段的水环境能有如此大的改善,离不开河湖长制在汕头的扎实推行。设立3134名河长,666名湖长,今年累计巡河82005人次……汕头市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切实解决“有人认河”问题,为全市89条河流、1626条沟渠、207宗水库、270个山塘都安排了专属“守护者”。各级河湖长以“污水无直排、河面无垃圾、河道无淤积、两岸无违章、河水无污臭”为标准,实施“一条河涌、一名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实施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强化污染整治。在河湖治理工作中,“有事找河湖长”已经形成常态。
(潮阳区海门湾桥闸现场江面清洁)
练江流域治理,即是广大人民群众心之所盼,也是各级河长责之所在。对此,汕头市河长办工作人员介绍道,“对整治进度较慢的区,市领导会定期约谈区级河长、湖长,确保河长制不是冠名制,而是实实在在的‘责任田’”。
委员热议:健全工作机制 持续提升治水水平
用双脚代替车轮,用双眼发现问题。“看了这些河段,给人的直接感受是河水不臭了,汕头市在治污这方面的工作做的还是比较好的。”在调研座谈会上,广东省政协委员、省水利水电技术中心总工程师陈仲策肯定了汕头取得的治水成绩,同时也指出,汕头市在河岸治理工作方面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建议按照‘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总目标,在条件允许的河岸,规划建设滨江湿地生态公园,努力把河流建成有生命的河流、会呼吸的河流,也为周边群众提供运动休闲好去处。”
(在汕头市召开省政协视察河湖长制情况暨推进我省水环境综合治理系列提案督办调研座谈会)
十、十一届省政协委员,广州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副院长、教授杨木壮对当地河湖长制落实情况也表示肯定。“总体来说,我觉得汕头把河湖长制工作落实得还是比较好的,在组织体系、制度建设、工程措施、管理监督以及信息化建设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建议要进一步加强治污工作的前期论证环节,宁可多费点时间,也要论证出合理科学的方案,构建起长效的治理机制。”
“很难想象短短的几年,之前受到严重污染的练江就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河流治理的成效非常明显,这也是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成效体现。”广东省政协委员、省环境检测中心综合业务科科长林燕春建议多组织河湖治理知识培训,提高基层河湖长的相关科学素养,还可以聘请相关专家作为顾问,来指导基层河湖长开展相关治理工作。
“治污不只是政府的事、河湖长的事,还是全体人民的的事。”林燕春表示,她将围绕“如何更好发动群众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提案建言,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到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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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杨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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