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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舆论漩涡中的更美App 入驻8000家医美机构 曾因侵权赔冯小刚2.5万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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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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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互联网医美平台“更美App”被王一博等多名艺人起诉一事登上微博热搜。天眼查显示,马苏、王欧、刘诗施(刘诗诗)、李易峰、张雨绮、张艺兴、王一博、秦岚等多位明星与“更美App”的运营主体——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完美科技”)之间的网络侵权纠纷和肖像权纠纷,均将于近期开庭。

  对此,更美于12月26日在官微发布声明,表示纠纷主要集中在更美微信公众号的肖像权纠纷,更美公众号会使用明星的公开剧照或生活照片来科普医疗美容项目。更美的初衷,是希望通过明星照片将晦涩的医美知识通俗易懂地传递,使人们理性看待医美,建立正确的医美消费观。面对明星发起的侵权诉讼,更美表示已在积极和当事人沟通。

  完美科技成立于 2013 年,法定代表人为刘国庆,大股东刘迪为原春雨医生联合创始人,持股比例82.5%。公开资料显示,更美App入驻了8000家正规医美机构和2万名执业医生,平台上累积400万份真人整形案例,覆盖全球300多个城市、5大海外国家和地区,用户达3600万。完美科技已完成D轮融资,获得红杉中国等投资机构的支持。

  为何集中爆发?

  根据天眼查等提供的信息,从今年3月开始,完美科技就陆续收到了多达42个肖像权纠纷、网络侵权纠纷的开庭公告。这些纠纷案件原告基本都为知名艺人,上文所说马苏、王一博等人的纠纷案件也在其中。天眼查等处显示,12月26日,开庭的是完美科技与演员吴静怡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知名艺人集中对完美科技提起诉讼?完美科技方面向时间财经表示,据其了解,这些诉讼都是同一个律师事务所提起的。这类律所主要负责明星肖像权类的诉讼,工作模式包括查看公众号文章是否有使用明星图片,然后联系对应的明星看是否起诉。不止是医美的公众号,一些比较知名的娱乐公众号也会被起诉。由于同一个律师事务所会同一时间起诉,所以最后呈现给大家的会是一种更美App被明星集中起诉的情况,里面提到的明星有的是在几年前的公众号中被引用。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早在2016年,完美科技就曾因肖像权问题被周冬雨等艺人起诉过。而已经判决的此类案件,多起为完美科技败诉。例如今年10月27日的一份判决书显示,因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完美科技被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赔偿冯小刚2.5万元。

  在2016年周冬雨与完美科技肖像权纠纷的终审判决书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该案涉及的视频使用了周冬雨的数十张照片,用于宣传完美科技运营的更美App和其经营的更美微信公众号,商业目的明显。完美科技未经周冬雨同意而使用其照片制作成视频,用于商业宣传的行为侵犯了周冬雨的肖像权。

  此外,完美科技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在涉案视频中通过照片的比对捏造周冬雨进行整容的事实,且该视频内容足以使公众造成周冬雨整容的错误认识。完美科技的行为已构成对周冬雨名誉权的侵害。完美科技上诉认为本案视频内容不会导致公众对周冬雨产生诸多误解,并未对周冬雨造成损害后果的理由系其单方面主观认为,与一般社会观念不符,本院不予采纳。完美科技侵害了周冬雨的肖像权、名誉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为了“节省”授权费?

  既然完美科技在2016年曾有过此类案件的败诉经历,为何至今再次被艺人以同样案由起诉?完美科技在2016年至今期间,未针对该类案件反映的情况对业务作出整顿?时间财经就此询问完美科技方面,但截至发稿未获得回复。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汪高峰律师告诉时间财经,如果想要合法使用知名艺人的肖像图片、视频等,需要获得当事人的授权,否则就是侵权,这类授权都是要收费的。

  天眼查显示,除了完美科技,互联网医美第一股“新氧”的法律诉讼涉及肖像、名誉、人格权纠纷也多达30起左右,涉及的明星包括李小璐、林志玲、黄奕等人。

  关于侵犯明星肖像权案件,据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不完全统计,2012年至2016年年中,北京二中院共审理医疗美容机构涉嫌侵犯明星肖像权案件61件,均为二审案件,约占肖像权纠纷案件的40%左右。61件医疗美容机构涉嫌侵犯明星肖像权的案件中,涉案明星20余人,涉案医疗美容机构30余家。上述案件中,北京市二中院判决支持明星全部或者部分诉讼请求的案件约占全部案件的80%以上。

  据人民网报道称,此类案件频发的原因,除了个别医疗美容机构法律意识淡薄、相关部门的社会监控和管理不到位之外,更重要的是网络侵犯明星肖像权的违法成本低,而维权成本高,维权收益小。网络渠道获取明星肖像便利,成本很低。而且,明星往往是通过偶然的机会才了解到被侵权事实,发送律师函后美容机构往往采取删除图片或关闭网站的方式,逃避诉讼和打击,给维权取证带来困难。

  此外,明星能从此类案件获得的经济赔偿金额,跟其代言费相比,可能存在一定差距。例如(2014)二中民终字第08050号民事判决书中,林志颖诉某美容院侵权,主张赔偿经济损失40万元,法院最终判决赔偿10万元,而林志颖父子2014年的代言费为350万。(北京时间财经 乔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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